以受益人為主:每位受益人的壽險身故理賠金與其他基本所得額,逐人(或同一申報戶合計)與一般所得稅額比較,估算應補繳差額。
合計應補繳(最低稅負制)
0 元
受益人 1 位(保險給付超額等明細見下方「試算結果明細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