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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所得稅試算

輸入家庭所得與扶養親屬,可選標準/列舉扣除方式與三種計稅方式,即時試算應納稅額。試算僅供參考,實際申報以財政部系統為準。

扣除方式

自動擇優=標準/列舉取較高;指定「標準扣除」時列舉項目不計入。

本人所得
配偶
受扶養親屬

尚未新增任何成員。

列舉扣除額
合計0

尚未新增任何列舉扣除額項目(未新增則採標準扣除)。

試算結果

計算基準年:民國 115

綜合所得總額:0 元

免稅額合計:101,000 元

扣除方式:標準扣除136,000 元

薪資特別扣除:0 元

特別扣除合計:0 元

綜合所得淨額:0 元

適用稅率級距:5%

應納稅額(最省計稅方式):0 元

三種計稅方式比較

夫妻合併計稅0 元
薪資所得分開計稅無配偶,結果同合併計稅0 元
各類所得分開計稅無配偶,結果同合併計稅0 元

目前僅本人申報,應納稅額約 0 元。

扣除額槓桿空間

項目上限已用尚餘
捐贈(上限=所得總額 x 20%)000
人身保險費列舉(每人 24,000)24,000024,000
自願提繳勞退(月提繳工資 x 6%,工資上限 15 萬/月)000
醫藥及生育費(核實認列,無上限)無上限0
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300,0000300,000
房屋租金支出180,0000180,000

保費列舉額度尚餘 24,000 元未用滿,可作為年度保單健檢或加保的參考。

應納稅額(最省計稅方式)

0 元

綜合所得淨額 0 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