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災發生時,雇主負有**補償**(勞基法 59 條,無過失底線)與**賠償**(民法侵權,雇主有過失時)兩種責任。輸入員工工資與事故情境,估算補償+賠償的僱主風險總額,作為雇主責任險保額參考。
僱主風險總額(補償+賠償)
0 元元
補償 0 元+賠償 0 元 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