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僱主風險試算

職災發生時,雇主負有**補償**(勞基法 59 條,無過失底線)與**賠償**(民法侵權,雇主有過失時)兩種責任。輸入員工工資與事故情境,估算補償+賠償的僱主風險總額,作為雇主責任險保額參考。

員工資料
事故情境
賠償責任(雇主過失)

補償為無過失底線;此區為雇主有過失時依民法(侵權)另負的賠償責任,勞保給付/補償與賠償間有抵充關係。

試算結果

補償責任總額(勞基法 59 條,無過失):0 元

醫療補償(實報實銷):0 元

工資補償(0 個月):0 元

僱主風險總額(補償+賠償):0 元

本表為雇主「最低法定責任」估算,實際數額依個案認定為準;雇主得另與員工協議更高補償。可對照目前雇主責任險/職災保險保額,評估保障缺口。

目前僅餘醫療補償 0 元(實報實銷),尚未觸發工資/失能/死亡補償。

僱主風險總額(補償+賠償)

0 元

補償 0 元+賠償 0 元